各普通高等學校:
我廳決定2007年繼續(xù)試行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yè)生中選拔優(yōu)秀學生進入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本科高校修滿兩年,成績合格后畢業(yè),獲得本科文憑,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及比例
選拔范圍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電大普通班和2007年有三年制普通專科高職畢業(yè)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的普通?坪透呗殞?频膽獙卯厴I(yè)生;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比例為選拔范圍內學生總數的10%。全省選拔比例控制在選拔范圍內學生總數的5%以內。各本科院校“專升本”專業(yè)和招收名額由學校申請、我廳核定后下達。
二、推薦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fā)展;
2、各科成績平均分進入本專業(yè)同年級前10%;
3、非英語專業(yè)(音、體、美專業(yè)除外)學生必須獲得全國《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及以上等級證書。學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參加的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成績必須達到426分以上。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各高校必須嚴格按條件、分專業(yè)在規(guī)定的選拔比例內推薦優(yōu)秀?飘厴I(yè)生。各高校對要求參加“專升本”選拔而尚未獲得合格的英語等級證書的學生,務必通知其參加2006年12月份的全國《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
三、選拔程序
1、建立“專升本”合作關系
由普通?茖W校與本科學校聯系,并正式簽定“專升本”合作協議。?茖W校每一個專業(yè)只限聯系一所本科學校的相應專業(yè)。本科學校在與?茖W校簽訂“專升本”協議前,必須對對應“專升本”的?茖I(yè)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進行認真審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對口“專升本”。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fā)改委《關于編排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fā)函[2006]4號)的規(guī)定:“ ‘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原則上不舉行普通專升本教育”,國防科技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湖南涉外經濟學院、長沙醫(yī)學院和各獨立學院不舉辦“專升本”教育。另外,湘潭大學只能接收本校的“專升本”學生,不得接收外校學生。
2、專科學校推薦
?茖W校(含本科院校中的?瓢啵┍仨殗栏癜赐扑]條件選拔推薦對象,并查實推薦對象的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和合格證書,不得推薦不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參加“專升本”考試;推薦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后,被推薦學生填寫“專升本”志愿表(附件1);專科學校匯總學生志愿情況,向合作的本科學校正式提出推薦參加選拔考試的名單(附件2),并送交志愿表。推薦對象的英語等級證書由推薦學校嚴格審核和驗證,并明確責任人,因推薦學校審核不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薦學校負責,并追究其責任。
專科學校與合作的本科學校簽訂的協議書(含“專升本”對應專業(yè)、推薦人數)及合作雙方確定的選拔考試方案,由本科學校于2007年4月30日前送交我廳高教處備案。
3、本科學校組織選拔考試
由合作的本科學校與?茖W校商定考試科目(英語和音、體、美專業(yè)不得少于3門,其它專業(yè)不得少于兩門),確定考試方案;推薦對象的參考資格經推薦學校審核合格后,由合作的本科學校嚴格組織選拔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我廳下達的“專升本”計劃數。
4、確定選拔名單
(1)各接收學校根據選拔考試成績,結合?茖W校推薦意見和學生平時的綜合表現情況,分專業(yè)按“專升本”計劃數確定擬選拔名單;擬選拔名單須經合作的雙方學校分別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后,正式確定選拔名單。
(2)接收學校于2007年6月中旬到我廳高教處進行“專升本”學生的學籍注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注冊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學校正式報告及“專升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用Excell文檔格式);“專升本”學生注冊名單(附件4,一式四份,同時附Excell格式的電子文檔一份);“專升本”學生當年入專科學校學習時的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學校印章);學生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等級證書(原件)。
(3)“專升本”學生正式注冊后,由接收學校向正式注冊的學生發(fā)出“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學生接到通知書后,即可辦理學籍異動、戶口遷移等手續(xù),到本科學校報到學習。各接收院校一律不得向學生發(fā)預錄通知。對違反此規(guī)定的學校,我廳將視情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事項
1、有關“專升本”的推薦、考試和選拔等工作必須按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全程公開。有關高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專升本”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對循私舞弊、違規(guī)操作的要嚴肅查處。
2、經審核通過“專升本”選拔注冊的學生與當年的?飘厴I(yè)生一同發(fā)放?飘厴I(yè)證書,并予以電子注冊!皩I尽睂W生進入本科院校學習后,執(zhí)行本科院校的學籍管理規(guī)定,并不得再轉學或轉專業(yè)。“專升本”學生完成本科學業(yè)后,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其畢業(yè)證書內容須填寫“在我!痢翆I(yè)?破瘘c本科學習”;學士學位證書內容須填寫“在本校?破瘘c本科××專業(yè)完成了×年制本科學習計劃”,學習時間都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
3、各高校應將本通知告知全體專科學生。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專升本”志愿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07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07年“專升本”學生注冊名單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07年“專升本”情況匯總表
附件1-4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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