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黑龍江省普通高職(?)畢業(yè)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獲悉:
(一)報名條件
1.考生來源。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錄取的省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瓢)、普通高職(?)的全日制?茖哟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2.推薦范圍。在校學習期間,專業(yè)綜合排名前30%的應屆畢業(yè)生,或參加由省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和“全國高等學校非計算機專業(yè)學生計算機聯(lián)合考試”成績合格者(持有“雙證”報名的考生不占報考30%比例數(shù),須上報合格考生名單,獲得證書截止時間為本次考試報名結束之日)。對于推薦生源質量好且數(shù)量多的院校,經(jīng)省招考辦同意可適當放寬推薦比例。
3.工作要求。專升本招生考試的推薦和報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薦院校負責組織管理,并辦理考生報名手續(xù)。各推薦院校必須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和組織機構,根據(jù)本辦法制定本校的推薦方案和報名實施辦法,并報省招考辦備案。各院校要通過多種方式向學生廣泛宣傳。推薦報名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院校推薦的考生名單經(jīng)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須在校內進行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薦報名。
(二)報名時間、報考費
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報名時考生需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三)報名信息采集
1.報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薦院校使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報考信息采取人工錄入。考生本人應依據(jù)《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招生考試專業(yè)對接表》(附1)、《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報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報考信息采集表填寫說明》(附3)認真準確地填寫。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寫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應與本人的身份證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證閱讀器采集的信息為準。
3.各推薦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辦下發(fā)的報名程序、《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報名點代碼表》(附4)、《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各授課地點代碼表》(附5)建立考生報名信息庫,報名結束后上報省招考辦。
4.報名信息是考生考試、錄取和在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要依據(jù),各推薦院校要加強信息錄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確?忌鷪竺畔⒉杉瘻蚀_無誤。
(四)報名信息核對
1.由各推薦院校打印《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報考信息登記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對。
2.考生需對《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報考信息登記表》的內容進行仔細核對,發(fā)現(xiàn)錯誤信息應向推薦院校申請更正,確認無誤后簽名,絕不允許他人代簽。考生確認簽名后,出現(xiàn)信息錯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忌舻穆(lián)系電話,可以填寫一至二個聯(lián)系電話,但必須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考生本人。
3.各推薦院校須按照《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招生考試專業(yè)對接表》對考生報考信息登記表中“報考專業(yè)類別代碼”和“報考專業(yè)類別名稱”的欄目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后簽字蓋章,一份裝入考生檔案,一份上報省招考辦備案。
4.各推薦院校必須對《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持有“雙證”的考生名單》(附7)進行認真審核,加蓋推薦院校公章并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省招考辦。
5.各推薦院校須加強考生報名信息的核對審查?忌唤(jīng)錄取且上報教育部學籍管理部門注冊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錯報、漏報造成的后果,由推薦院校承擔。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各推薦院校應對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本單位所作的推薦結論負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1)反對憲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
(六)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做好征集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學生和畢業(yè)生入伍工作的通知》(黑教聯(lián)〔2012〕3號)的文件精神,為落實入伍前為普通高職(?)在籍生或畢業(yè)生退役后參加專升本考試所規(guī)定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各推薦院校需認真統(tǒng)計此類考生并及時通知考生報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報名手續(xù)除以上規(guī)定流程外,推薦院校還需填寫《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情況統(tǒng)計表》(附8),加蓋推薦院校公章并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省招考辦。
(七)報名信息上報
上報時間為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報送地點為省招考辦研招處416室。
各推薦院校需上報的材料有:(1)本單位的推薦報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報考信息登記表》;(3)《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持有“雙證”的考生名單》;(4)《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情況統(tǒng)計表》;(5)報名信息光盤(含“雙證”考生名單)一式兩份。
(八)考場編排
在匯總全省考生報名信息后,由省招考辦統(tǒng)一進行考場編排。編排考點考場以市(行署)為單位進行,編排原則為統(tǒng)一交叉,隨機編排。
(九)數(shù)據(jù)下發(fā)
全省考場編排庫及相關考務管理程序將于3月初下發(fā)。
各市(行署)招考辦根據(jù)考場編排庫對本考區(qū)訂題單進行校驗,并將校驗結果及時上報省招考辦。各市(行署)招考辦負責打印準考證,在加蓋公章并塑封后下發(fā)各推薦院校?紙鰧φ毡韺⒂墒≌锌嫁k統(tǒng)一打印,然后下發(fā)各地招考辦。
各推薦院校于考試前5天將準考證發(fā)給考生。各推薦院校對本校考生負有進行誠信考試教育的責任,并且在考前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逐一下發(fā),在考生閱知、簽名、回收、備案后,方可向考生發(fā)放《準考證》。
(十)報考費上繳
按財務管理收支兩條線的要求,各推薦院校需將全部報名考試費于12月12日前上繳我辦后,我辦再按財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標準將報名點和考點業(yè)務經(jīng)費分別下?lián)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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