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質
實踐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
(一) 人是什么?
唯心論 ---- 認為人是一種理性的存在。實質上就是說認為人之區(qū)別于動物就在于人有精神,是理性構造人的本質。
舊唯物論 ---- 認為人是一種感性的自然存在物。認為人與動物的不同緊急在于它的生命集體的組織與構造更為精細和復雜。
馬哲 ---- 人是一種包含理性在內的感性活動的存在,即實踐的存在。以上觀點都是片面的,在理論上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實踐的觀點。實踐是人特有的生存方式。人在實踐活動中創(chuàng)造了人之為人的一切本質特性。
(二) 人是在有目的地運用人工工具改造外部環(huán)境的活動中維持自己的生存和發(fā)展的。因此,人既具有與動物相同的自然生命,又超越了自然生命的限制,具有超自然生命的本質。
人具有自然屬性。人首先是自然機體的存在,具有生命力和自然力,也具有生命機體所不可缺少的自然需要。否定了這一點,就否定了人的存在的客觀現(xiàn)實性。但人的自然屬性并不表現(xiàn)人的內在本質。
人具有社會屬性。表現(xiàn)了人的現(xiàn)實本質。人的實踐活動社會性的活動。人只有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才能進行改造自然的活動,才能有勞動生產(chǎn)活動。社會是人的獨特的存在形式,人的本質就只能是一種社會性的存在本質。馬克思說:”人的本質并不是耽擱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xiàn)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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