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題及答案解析專題 ※ 題庫估分 ※ 關注微信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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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題干】關于“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的性質,下列選項中哪一項是正確的( )。
【選項】
A.關于外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規(guī)范
B.沖突規(guī)范
C.統(tǒng)一實體規(guī)范
D.國際民事訴訟程序規(guī)范
【答案】B【解析】沖突規(guī)范是指定某一涉外民事關系應適用哪一國家或地區(qū)的法律的規(guī)范。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為一個沖突規(guī)范,就是為了確定所適用的法律規(guī)范!究键c】沖突規(guī)范與法律選擇——沖突規(guī)范概述2.【題干】德國學者薩維尼提出的國際私法學說是( )。
【選項】
A.既得權說
B.法律關系本座說
C.法則區(qū)別說
D.本地法說
【答案】B【解析】薩維尼極力反對從自然法的觀點出發(fā),以法律規(guī)則自身的性質來決定其是否可適用于各種特定的涉外民事關系,而主張從法律關系本身的性質來探討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適用該“本座”地法,而不應拘泥于其是否為外國的法律!究键c】國際私法的歷史——國際私法的學說史3.【題干】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適用經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何種法律( )。
【選項】
A.其現(xiàn)在居所地
B.與其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住所
C.其原始住所
D.其國籍國的住所
【答案】A【解析】中國《民法通則》第15條規(guī)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究键c】自然人——自然人的住所沖突4.【題干】國際私法上對外國法人的承認是指( )。
【選項】
A.認可外國法人為內國法人
B.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從事的民事活動
C.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有財產豁免權
D.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有權從事反對其政府的活動
【答案】B【解析】所謂外國法人的承認,即對外國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內國從事民商事活動的認可,它是外國法人進入內國從事民商事活動的前提。【考點】法人——外國法人的認許5.【題干】“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這條沖突規(guī)范中的“住所地”在國際私法上稱作( )。
【選項】
A.范圍
B.準據(jù)法
C.指定原因
D.連結點
【答案】D【解析】連結點又稱為連結根據(jù)或連結因素,是指沖突規(guī)范中就范圍所指法律關系或法律問題指定應適用何種法律所依據(jù)的一種事實因素。【考點】沖突規(guī)范與法律選擇——準據(jù)法表達公式和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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