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39.2005年8月,由于天氣干旱,農民甲的農作物缺水,甲便將某化肥廠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農田灌溉,結果造成農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廠承擔賠償責任,遭到化肥廠的拒絕。理由是化肥廠并未故意將污水排入甲的農田,而是由甲主動引污水灌溉所為,故化肥廠不承擔任何責任。
問題:(1)化肥廠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
(2)如果甲提起訴訟,可以誰為被告?由誰來舉證?甲提起訴訟的最后期限是何時?
40.某甲家住二樓,樓下為一餐廳。該餐廳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煙致使某甲長期無法開窗戶通風,某甲裝在二樓外墻的空調散熱器由于長期被油煙熏,已經無法正常使用,于是向環(huán)保部門投訴,要求予以處理。經環(huán)保部門檢測,該餐廳油煙排放沒有超過排放標準。經甲要求,環(huán)保部門對此糾紛進行調解,但是因餐廳堅持認為自己排放未超過標準不應賠償而未果。后環(huán)保部門作出決定,要求餐廳賠償甲2000元經濟損失,餐廳不服,以環(huán)保局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環(huán)保局的處理決定。
問:(1)餐廳不予賠償的理由是否正確?為什么?
(2)法院是否受理此案?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