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申請教師資格證,凡通過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未領取合格證的考生,請于每次自考考試前一周到合肥市自考辦領取(東一樓),此外,每次考后發(fā)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同時(具體時間參考自考工作行事歷)也可以補領歷次未領的合格證。遺失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在考前一周的周一、周二來登記,周五、周六領取 ,其他時間將不再發(fā)放和補辦。
日期 |
工作內(nèi)容(對外接待工作時間為8:00-11:30,2:30-5:00) |
3月12—13日 | 2013年四月份新生補攝像(凡未攝像考生均可此時間內(nèi)補攝)凡未攝像(同時照片上傳不成功者),不能參加四月份考試 |
3月6—7日 | 發(fā)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同時補發(fā)之前未領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
發(fā)放元月份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 | |
元月份考試查卷申請登記 | |
3月5—7日 | 2013年7月份中英合作專業(yè)報名現(xiàn)場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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