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從今天開始,參加高自考考生由外省市轉入本市或由本市轉往外省市的考試成績,要通過招考資訊網(wǎng)()辦理相關手續(xù)。從而簡化了考生辦理跨省市考試成績轉移的操作手續(xù)。
凡今年8月1日以后收到的外省市轉入的考試成績和9月1日以后申請轉往外省市的考試成績(中英合作開考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yè)除外),應按新規(guī)定在每次考試報名期間辦理考試成績轉移手續(xù)。外省市考生考 試成績轉入本市。
1、外省市轉入的考生考試成績到達天津市自考辦后,市自考辦將考生成績轉入的信息在網(wǎng)上公布。 2、考生取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后,登錄招考資訊網(wǎng),進入考生服務系統(tǒng)查詢轉入的考試成績是否到達。如已到達,考生須按本市專業(yè)考試計劃選擇對應的相同課程,確認無誤后在網(wǎng)上提交申請和支付相關費用。
3、市自考辦對考生選擇的對應課程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將合格成績轉入合格成績庫,同時在網(wǎng)上向考生公布審核結果。經(jīng)審核合格的課程,考生可進入考生服務系統(tǒng)中的成績檔案欄目中進行查詢。考試成績轉往外省市
。1)、考生登錄招考資訊網(wǎng),進入考生服務系統(tǒng)后,核實本人考試成績信息,在網(wǎng)上提交轉出申請并支付相關費用。
(2)、市自考辦依據(jù)考生提出的申請,將《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移通知單》寄往轉入省、市自考辦。
(3)、考生每個專業(yè)只可申請一次轉出,并且該專業(yè)下的各科成績將全部轉走?忌鷳{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到所轉入的省市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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