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部分處置】
1.出售所得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處置損益。
2.投資方部分處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剩余股權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原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應當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chǎn)或負債相同的基礎處理并按比例結(jié)轉(zhuǎn),因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應當按比例結(jié)轉(zhuǎn)入當期投資收益。
判斷題:部分處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剩余部分仍按照權益法核算時,實際取得價款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按相應處置比例直接轉(zhuǎn)入留存收益。( )
【答案】×。解析:企業(yè)部分處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剩余部分仍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按相應處置比例轉(zhuǎn)入當期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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