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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在我國境內(nèi)購置規(guī)定的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1.“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提示】購置后“自用”的,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購入待售車輛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待進一步處置時再行確定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
【提示】與契稅相同,車輛購置稅由“承受方”繳納。
【提示】與耕地占用稅相同,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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