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關于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掛靠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整治職業(yè)資格“掛證”問題的重要批示和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會議精神,切實凈化消防技術服務市場,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統(tǒng)一工作部署,我總隊將于3月6日至4月10日,嚴格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掛靠、出租、出借資格證書等問題,F(xiàn)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圍
取得我省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聘用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二、清理整治內容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不在受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的。
(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
(三)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需辦理個人社保的外,個人社保關系不在受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3月6日—3月10日)。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具備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對照清理整治范圍、清理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上述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應主動向我總隊提交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整改措施及時限,及時糾錯整改。
(二)情況摸底。(3月11日-3月15)。各機構及已經執(zhí)業(yè)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務必于3月10日前將《四川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登記表》(詳附件)報省消防總隊。省消防總隊對全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續(xù)期申報資料完成審核清理,將相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情況登記造冊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并比照公安部消防局公布的全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逐一核對,核查我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人員是否在外省被重復使用。
(三)督促整改(3月16日—4月10日)。根據各單位、人員自查自糾情況,省消防總隊進一步通過核查相關人員社保、函商外省總隊等方式,對仍然存在違法違規(guī)“掛證”行為的單位和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從嚴查處。
四、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肅對待。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問題是強化市場監(jiān)管、規(guī)范行業(yè)秩序、提升服務質量的必要舉措。此項工作,國務院領導親自批示,國務院辦公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將聯(lián)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公安部消防局按照國務院要求把清理“掛證”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親自主抓,專門發(fā)文部署,并全程指導督促。省消防總隊將按照上級要求,在協(xié)調有關部門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徹底清理、嚴肅處理。請各單位和人員務必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嚴肅對待本次清理整治工作,認真自查自糾,對涉及的問題主動剖析、主動整改。
(二)立行立改,逗硬措施。各單位和人員要立即行動,敢于糾錯,對主動改正掛靠資格證書行為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省消防總隊將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對隱瞞情況、拒不改正的,將嚴格依法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將責令停止執(zhí)業(yè)或者吊銷資質證書,并將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納入我省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予以公告警示,同時在企業(yè)項目核準、銀行貸款等商業(yè)行為方面予以限定,增加違法成本,逗硬懲戒措施。
(三)健全機制,強化監(jiān)督。省消防總隊將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續(xù)期情況,及時在“四川消防網”更新公布全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單及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供社會查詢、監(jiān)督。今后,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要及時將本單位人員變更情況報省消防總隊備案,涉及聘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機構,每季度末向省消防總隊提交人員社保購買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需辦理個人社保的除外)。全省各級消防部門將強化對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zhí)業(yè)情況的日常監(jiān)督,開展經常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嚴查掛靠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加大曝光力度,切實維護良好的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
附件:四川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登記表
聯(lián)系方式:028-86303560
電子郵箱:182443968@qq.com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7年3月7日
附件:關于清理整治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掛靠問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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