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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2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5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202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2〕21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5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客觀題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客觀題 | |
11月6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在21個地級以上市均設置考區(qū)。報考人員須選擇考試時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在報名選擇的地市參加考試。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見附件2)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見附件2)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 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考條件說明:
1.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
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3.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
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wǎng)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2年9月5日9:00-9月13日17:00;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2年9月5日9:00-9月14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xié)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tǒng)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tǒng),請考生慎重選用。
2.報名系統(tǒng)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shù)據(jù)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防范人員跨地市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考試時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粵發(fā)改規(guī)〔2019〕3號規(guī)定,客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主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jù)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jù),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jù),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wǎng)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忌蛴士甲C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fā)現(xiàn)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2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見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wǎng)(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wǎng)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guī)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guī)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xiàn)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在必要范圍內,協(xié)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
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2月底前發(fā)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成績查詢。
2.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合格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jiān)督監(jiān)管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jiān)管?荚嚦煽儼l(fā)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wǎng)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fā)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第二版)》等防疫相關要求(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工作動態(tài)欄目)參加考試。
(二)報考期間,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2)。用戶名或密碼查詢等業(yè)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http://123.56.228.71:82/)在線申辦。
附件:1.關于2022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2.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3.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附件1
關于2022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一、合格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二、電子證書查詢下載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
附件2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本科)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 (2020版) |
專業(yè)名稱 (2012版) |
專業(yè)名稱 (1998版) |
舊專業(yè)名稱 |
法學類相關專業(yè) |
消防指揮 |
消防指揮 |
消防指揮 |
|
理學類相關專業(yè) |
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 |
- |
- |
- |
工學類相關專業(yè)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電機電器智能化 電子信息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建筑學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應急技術與管理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工安全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yè)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管理學類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應急管理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別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2021版) |
原專業(yè)名稱(2021年前) |
安全類相關專業(yè) |
安全技術與管理 化工安全技術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jiān)理 安全智能監(jiān)測技術 應急救援技術 森林草原防火技術 |
安全技術與管理 化工安全技術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jiān)理 安全生產監(jiān)測監(jiān)控 救援技術 森林防火指揮與通訊 |
能源動力與材料類相關專業(yè) |
電力系統(tǒng)自動化技術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建筑裝飾材料技術 建筑材料檢測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自動化技術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建筑材料生產與管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建筑裝飾材料技術 建筑材料檢測技術 |
土木建筑類相關專業(yè) |
建筑設計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技術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技術 建筑消防技術 市政工程技術 給排水工程技術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市政管網(wǎng)智能檢測與維護 |
建筑設計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技術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技術 消防工程技術 市政工程技術 給排水工程技術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
電子與信息類相關專業(yè)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應用電子技術 電子產品檢測技術 計算機應用技術 軟件技術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通信軟件技術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jiān)理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應用電子技術 電子產品質量監(jiān)測 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 計算機應用技術 軟件技術 軟件與信息服務 信息安全與管理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jiān)理 |
公安與司法類相關專業(yè) |
安全防范技術 安全保衛(wèi)管理 |
安全防范技術 |
注:此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頒布的《普高等職業(yè)教育?菩屡f專業(yè)對照表》。
附件3
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報名點 |
考試機構 |
聯(lián)系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廣州 |
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12345 |
深圳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
0755-88100099 |
珠海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8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 |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東廈路60號二樓208 |
0754-88329783 |
韶關 |
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大道北22號4號樓五樓503考試服務部 |
0751-8602028 |
河源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 |
梅州市技師學院職業(yè)技能部 |
梅州市梅塘東路85號梅州市技師學院辦公樓三樓 |
0753-2308330 |
惠州 |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 |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技工學校高技能樓3樓 |
0660-3393252 |
東莞 |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區(qū)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內22號樓六樓 |
0769-22203889 |
中山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公室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185 |
江門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二樓B206室 |
0750-3873700 |
佛山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
陽江 |
陽江市人事考試中心 |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6樓 |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
湛江 |
湛江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
0759-3119313 |
茂名 |
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668-3916623 |
肇慶 |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區(qū)信安大道92區(qū)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758-2271231 |
清遠 |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
清遠市清城區(qū)銀泉北路社科大院9層 |
0763-3386285 |
潮州 |
潮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 |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榕城區(qū)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 |
0663-8233640 |
云浮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qū)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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