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98版) |
舊專業(yè)名稱(98年前) |
工學類相關專業(yè)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yè)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管理學類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
附件2: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guī)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密切留意報名網站公告,按照考后提交復核材料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刑法》相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3: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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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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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復核。現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 年 月 日前)由本人帶自身證件和有關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場復審,特此承諾。 |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考區(qū)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省直 |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
020-37605711 |
廣州市 |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一樓 |
0755-8812366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6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市 |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 |
0754-88329783 |
韶關市 |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
0751-8602028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qū)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東莞市 |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70、71號窗 |
0760-89817153、89817082 |
江門市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
陽江市 |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 |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七樓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30號辦公大樓3樓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光華南路119號大院3號樓三層 |
0668-2911930 |
肇慶市 |
肇慶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
0758-2271231 |
清遠市 |
清遠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清遠市人民二路18號市政府1號辦公大樓B18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市 |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qū)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附件5: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第一款的考生還須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第二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6:
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現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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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
注: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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