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建設工程進度控制的概念
一、進度控制的概念:是指對工程項目建設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程序、持續(xù)時間和銜接關系根據(jù)進度總目標及資源優(yōu)化配置的原則編制計劃并付諸實施,然后在進度計劃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檢查實際進度是否按計劃要求進行,對出現(xiàn)的偏差情況進行分析,采取補救措施或調整、修改原計劃后再付諸實施,如此循環(huán),直到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進度控制的最終目的是確保建設項目按預定的時間動用或提前交付使用,建設工程進度控制的總目標是建設工期。
進度控制是動態(tài)的,進度控制人員必須掌握動態(tài)控制原理,在計劃執(zhí)行過程中不斷檢查,并將實際狀況與計劃安排進行對比,在分析偏差及其產生原因的基礎上,通過采取措施,使之能正常實施。如果采取措施后不能維持原計劃,則需要對原進度計劃進行調整或修正,再按新的進度計劃實施。
二、影響進度的因素分析:人為因素是最大的干擾因素。常見的影響因素如下:1、業(yè)主因素;2、勘察設計因素;3、施工技術因素;4、自然環(huán)境因素;5、組織管理因素;6、社會環(huán)境因素;7、材料、設備因素;8、資金因素等。
三、進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及合同措施。
1.組織措施:(1)建立進度控制目標體系,明確建設工程現(xiàn)場監(jiān)理組織機構中進度控制人員及其職責分工;(2)建立工程進度報告制度及進度信息溝通網(wǎng)絡;(3)建立進度計劃審核制度和進度計劃實施中的檢查分析制度;(4)建立進度協(xié)調會議制度,包括協(xié)調會議舉行的時間、地點,協(xié)調會議的參加人員等;(5)建立圖紙審查、工程變更和設計變更管理制度。
2.技術措施:(1)審查承包商提交的進度計劃,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狀態(tài)下施工;(2)編制進度控制工作細則,指導監(jiān)理人員實施進度控制;(3)采用網(wǎng)絡計劃技術及其他科學適用的計劃方法,結合電子計算機的應用,對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動態(tài)控制。
3.經濟措施:(1)及時辦理工程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xù);(2)對應急趕工給予優(yōu)厚的趕工費用;(3)對工期提前給予獎勵;(4)對工程延誤收取誤期損失賠償金;(5)加強索賠管理,公正地處理索賠。
4.合同措施:(1)推行CM承發(fā)包模式,對建設工程實行分段設計、分段發(fā)包和分段施工;(2)加強合同管理,協(xié)調合同工期與進度計劃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中進度目標的實現(xiàn);(3)嚴格控制合同變更,對各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和設計變更,監(jiān)理工程師應嚴格審查后 再補入合同文件之中。(4)加強風險管理,在合同中應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及其對進度的影響,以及相應的處理方法。
(二)建設工程實施階段進度控制的主要任務:
1.設計準備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1)收集有關工期的信息,進行工期目標和進度控制決策;(2)編制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3)編制設計準備階段詳細工作計劃; (4)進行環(huán)境及施工現(xiàn)場條件的調查和分析。
2.設計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1)編制設計階段工作計劃;(2)編制詳細的出圖計劃。
3.施工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1)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2)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3)編制工程年、季、月實施計劃。為了有效地控制建設工程進度,監(jiān)工要在設計準備階段向建設單位提供有關工期的信息,協(xié)助建設單位確定工期總目標,并進行環(huán)境及施工現(xiàn)場條件的調查和分析。在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監(jiān)理工程師不僅要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更要編制監(jiān)理進度計劃,以確保進度控制目標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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