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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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顧
大學英語四六級十年改革
1986年:開始籌備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1987年:正式實施。該項考試簡稱CET(College English Test),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成績優(yōu)秀者注明“優(yōu)秀”字樣,考試的主要對象是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設置大學英語四、六級的初衷,是對考生進行英語水平測試,并促進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的提高,使大學人才培養(yǎng)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
1990年:針對有些學生只靠選擇題拿分,不做作文題的現(xiàn)象,為了保證作文考試的時間,試卷分成客觀題和作文題兩張。到達規(guī)定時間,收掉其中一張試卷,考生必須把最后30分鐘時間用于寫作文。實行這一方案后,全國高校普遍重視了作文教學,作文分均值從4分左右提高到8分多(滿分為15分)。
1999年: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開始實施口語考試,標志著這項考試進入了一個相對完善的新階段,可以對考生的聽、說、讀、寫能力進行全面考查。
2005年:大學四、六級考試成績將采用滿分為710分的計分體制,不設及格線;成績報導方式由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即考后向每位考生發(fā)放成績報告單,報導內(nèi)容包括:總分、單項分等。
2008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首次采用和托福一樣的上機考試的形式,全國有50所高校作為第一批試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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